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:::

一、出發前一週將活動申請表、活動計畫、參加人員名冊、家長同意書(未滿 18 歲者,參加 3 天以上之國內外旅遊或 3000 公尺以上之登山活動者)、保險證明文件影本送交學校備查;如因天候等因素使活動可能導致危險時,應依學校建議延期舉辦或取消活動。

二、活動計畫應詳列行程表及規劃內容,並將參加人員視活動性質予以任務編組;且需針對活動性質規劃安全須知及應變事宜。

三、活動實施前一週應持續注意活動地區之天候,活動前如因天候等因素致舉辦活動可能發生危險時,應取消或延期舉行,如於活動期間遇發布颱風等重大天災警報時,應立即中止活動,如無法立即返家應與學校聯絡,使學校瞭解所處位置及狀況,以提供必要協助。

四、行前準備事項應注意地點之選擇,旅遊地點應參照標章風景遊樂區名冊妥適規劃,並應遵守各旅遊地區之規定;交通租車簽約應遵守交通部訂定「學校或團體乘坐遊覽車集體旅遊安全注意事項」,並注意行車安全。

五、依計畫行程實施,所經過之路線應特別注意安全;且需依計畫時間返回,如有事先離隊者應向活動負責人報准。